退休(达龄)老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5/14  投稿:何欢   浏览次数:   返回

发放对象:1999年12月3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达龄)教职工、过世教职工。


政策依据:上大内[2007]172号 《上海大学住房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及六个附件


发放办法:教职工退休(达龄)当年,经房屋资产管理处审核并报校领导批准后,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予以发放一次性货币补贴,退休(达龄)当年年底发放到位。补贴款发至教职工本人农行工资卡。


注意事项:

1.参加工作时间指首次工作时间,非进校时间。

2.女职工年满55周岁,男职工年满60周岁即列入补贴审核名单,不受是否实际退休影响。

3.住房补贴无需主动申请,房屋资产管理处每年根据人事处退休(达龄)人员名单进行住房材料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通知。

4.住房补贴通知工作一般每年5月开始,9月、10月、11月分别根据审核情况进行一榜、二榜、三榜公示,公示信息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通知,并发布在房屋资产管理处网站供查询、监督。

5.教职工可在三榜前的任意公示期间内,根据通知补交相关住房材料,三榜公示后补交材料的,根据实际情况列入下一年补贴名单。

6.部分教职工未填写过《上海大学教职工现住房建筑面积认定登记表》的,可至房屋资产管理处领取或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办理地点:宝山校区后勤基建大楼309室

联系人:杨帆 66133818


登记表下载:

 上海大学教职工现住房建筑面积认定登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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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达龄)老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指南

创建时间:  2024/05/14  何欢   浏览次数:   返回

发放对象:1999年12月3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达龄)教职工、过世教职工。


政策依据:上大内[2007]172号 《上海大学住房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及六个附件


发放办法:教职工退休(达龄)当年,经房屋资产管理处审核并报校领导批准后,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予以发放一次性货币补贴,退休(达龄)当年年底发放到位。补贴款发至教职工本人农行工资卡。


注意事项:

1.参加工作时间指首次工作时间,非进校时间。

2.女职工年满55周岁,男职工年满60周岁即列入补贴审核名单,不受是否实际退休影响。

3.住房补贴无需主动申请,房屋资产管理处每年根据人事处退休(达龄)人员名单进行住房材料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通知。

4.住房补贴通知工作一般每年5月开始,9月、10月、11月分别根据审核情况进行一榜、二榜、三榜公示,公示信息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通知,并发布在房屋资产管理处网站供查询、监督。

5.教职工可在三榜前的任意公示期间内,根据通知补交相关住房材料,三榜公示后补交材料的,根据实际情况列入下一年补贴名单。

6.部分教职工未填写过《上海大学教职工现住房建筑面积认定登记表》的,可至房屋资产管理处领取或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办理地点:宝山校区后勤基建大楼309室

联系人:杨帆 66133818


登记表下载:

 上海大学教职工现住房建筑面积认定登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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