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大学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  2019/12/26  投稿:王维兵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内[2016]38号《关于印发<上海大学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下发后,各二级单位在执行中提出了一些问题,为此,特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专业技术人员办公用房配置参考面积

全职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等)办公用房配置参考面积(使用面积)如下:

专业技术职称

参考面积(m2

参考上限(m2

院士

40

42

正高

15

18

副高

10

12

其他

6

9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具体标准。

二、双肩挑人员应严格按照行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面积配置规定执行。即:正处级人员办公用房面积上限为18 m2,副处级人员办公用房面积上限为12 m2,处级以下人员办公用房面积上限为9 m2

三、上海大学范围内每人原则上只能配置一处办公用房,需要使用多处办公用房的,办公面积累加计算。

四、不鼓励以项目/合作机构名义重复配置办公用房,各单位应切实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率,避免闲置。对于长期闲置办公用房,应改为教学、科研用途,或者上交学校重新进行安排。

五、鼓励共享会议室等公共办公资源,避免“一个课题组一个会议室”的做法。

六、各单位应在每年三月底前将用房情况报房地产管理处备案。


房地产管理处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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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2019/12/26  王维兵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内[2016]38号《关于印发<上海大学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下发后,各二级单位在执行中提出了一些问题,为此,特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专业技术人员办公用房配置参考面积

全职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等)办公用房配置参考面积(使用面积)如下:

专业技术职称

参考面积(m2

参考上限(m2

院士

40

42

正高

15

18

副高

10

12

其他

6

9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具体标准。

二、双肩挑人员应严格按照行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面积配置规定执行。即:正处级人员办公用房面积上限为18 m2,副处级人员办公用房面积上限为12 m2,处级以下人员办公用房面积上限为9 m2

三、上海大学范围内每人原则上只能配置一处办公用房,需要使用多处办公用房的,办公面积累加计算。

四、不鼓励以项目/合作机构名义重复配置办公用房,各单位应切实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率,避免闲置。对于长期闲置办公用房,应改为教学、科研用途,或者上交学校重新进行安排。

五、鼓励共享会议室等公共办公资源,避免“一个课题组一个会议室”的做法。

六、各单位应在每年三月底前将用房情况报房地产管理处备案。


房地产管理处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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