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链接:发放2016房贴的通知
关于2016年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
2016年学校房改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开始,房改补贴发放对象主要包括"退休职工"、"零面积老职工"、"新职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予配合落实。
一、退休职工
(一)发放对象:2016年退休的教职工。
(二)发放办法:经审核批准,符合发放条件的予以一次性发放,年底到位。
(三)注意事项:
1、2016年退休的教职工名单及初审情况发各单位(学院),请落实专人通知到每位教职工,对于需补材料的予以催交,请教职工本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过世教职工由家属),如有问题或需补交材料的务必于5月30日之前报房产处。
2、请认真核对本单位2016年退休教职工名单,若有遗漏请直接通知本人到房产处办理手续,并报房产处;若有其他单位人员无法通知的,请及时告知房产处另行通知;若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也请告知房产处。于5月30日之前完成。
二、零面积老职工
(一)申请和发放的对象:1999年12月31日(含)之前参加工作的(指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不是来上海大学的时间)、本校正式编制在编在岗、已购商品房的、现住房面积认定为零、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住房补贴的老职工,可以申请提前支取。根据申请人数和学校预算,按照"购房先后"、"进校先后"的排序办法确定发放对象。
现住房面积认定为零,指夫妻双方均未以任何方式获得过公房私房(且户口不在册)、动拆迁安置等。
(二)申请办法:填写《上海大学老职工提前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原住房现住房情况及资料、家庭户口簿、配偶单位住房证明、夫妻双方原单位住房证明等),于5月30日前交房产处。
(三)发放办法:根据老职工的认定办法确定补贴金额。进校满10年的一次性发放;未满10年的,每年发放总额的1/10,进校至今的累积金额一次性发放,其他按年发放,累计10年发完;发放后,发生职务职称晋升不再调整补发。年底到位。
三、新职工
(一)申请和发放的对象: 2000年1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指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不是来上海大学的时间)、本校正式编制在编在岗、已购商品房的、未享受过学校住房补贴的新职工,可申请提前支取(入住教师公寓的退宿后才可申请)。根据申请人数和学校预算,按照"曾入住教师公寓"、"购房先后"、"进校先后"的排序办法确定发放对象。
(二)发放办法:根据职务职称确定月补贴标准,进校满10年的一次性发放;未满10年的,进校至今累积金额一次性发放,其他按月核发,共计发放10年。发放期间,发生职务职称晋升的可申请调整标准。
(三)申请办法和发放程序
1、申请人登录新职工房贴申请系统填写《上海大学新职工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网址:pim.shu.edu.cn),并上传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于5月30日之前完成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流程见附件1。
2、6月上旬在房产处网上公布拟发名单,6月30日之前拟发人员到房产处签字确认。7月底发放。
3、已启动房贴发放的新职工,若职称(级)有变动需调整月补贴标准的,需填写《上海大学已启动补贴发放的新职工住房补贴调整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学校批文,于5月30日之前交房产处。
四、其他
1、已享受过学校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教师不再重复发放,请不再申请。
2、请教职工认真对照零面积老职工提前支取条件,不随意申请。
3、请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4、接待时间:周二至周五,电话:66133818,接待地址:新校区后勤大楼306室。
上海大学房地产管理处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1、《新职工房贴申请系统使用流程》
2、《上海大学老职工提前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
3、《上海大学新职工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
4、《上海大学新职工住房补贴调整申请表》
新职工房贴申请系统使用流程
各位新职工:
新职工房贴网上申请系统于5月1日正式上线,请各位需申请房贴的新职工登录学校PIM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
1、输入网址:pim.shu.edu.cn
2、输入工号、密码
3、请进入服务大厅——房产处——新职工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进入系统——填写《新职工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
4、填写过程中,未提交时可以更改,若遇到问题需要全部重填,可点击左上角"终止"后重填。
5、填写完毕点击左上角"提交"。一旦提交后,本人不能更改,也不可以重新发起新的申请,需进入下一流程被驳回后方可再次申请和提交。
6、个人发起流程填报并提交后——房改办经办人审核——房改办负责人意见——申请人确认——结束。个人可以登录PIM系统并在进行中任务找到状态,并及时进行个人确认。个人确认后,在已结束任务中状态显示已完成。
7、完成以上流程后,请点击立即打印,将该表打印1份并附产证复印件等备用。
2016.4.19
上海大学老职工提前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
部门: 联系电话: 工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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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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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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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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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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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校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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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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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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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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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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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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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 房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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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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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或产权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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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居住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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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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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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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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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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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 房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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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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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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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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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说
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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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有填写内容属实,若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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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栏目教职工本人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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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房面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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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认定住房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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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房认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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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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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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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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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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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办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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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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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适用于1999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本校正式编制在编在岗教职工;2、需提供本人和配偶户籍证明、现(原)住房材料、已购商品房合同的复印件各一份;
3、表中"房屋性质"指:(1)承租公房(2)已购公房(3)祖传、自建私房(4)全额出资自购商品房、安居房、平价房(5)单位补贴购买住房(6)承租私房(7)租赁学校教师公寓(8)市场租金住房
4、表中"住房情况"栏中的"备注"栏填写购买商品房的日期以及原住房的情况:(1)已上市买卖(2)已套配(3)已动迁。
上海大学新职工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
部门: 联系电话: 工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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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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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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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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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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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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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校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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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入住教师公寓(包括已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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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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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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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入住学生宿舍(包括已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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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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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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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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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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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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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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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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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称)变动情况( 年 月 —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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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2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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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1起止年月
(硕士、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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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2起止年月(讲师、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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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1起止年月
(博士、讲师、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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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起止年月
副教授、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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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起止年月
教授、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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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需说
明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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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有填写内容属实,若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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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栏目教职工本人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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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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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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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办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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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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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适用于2000年1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本校正式编制在编在岗教职工。
2、需提供已购商品房合同的复印件一份、教师公寓租赁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3、请各位老师于6月初关注房产处网站,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公示并需要来房产处签字确认,最终7月份在20号工资中"房贴"一栏发放。
上海大学新职工住房补贴调整申请表
部门: 联系电话: 工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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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职务(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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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务(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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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称)职级变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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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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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说
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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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有填写内容属实,若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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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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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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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办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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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月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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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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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月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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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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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期间应补发住房补贴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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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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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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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适用于已启动住房月补贴发放的2000年1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本校正式编制在编在岗教职工。
2、需提供职称职级变动批文复印件1份。
3、审核通过的将于7月份在20号工资中"房贴"一栏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