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入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与上海大学签订1 年以上(含1 年)劳动合同;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 平方米,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未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具体以公租房官网公布的相关政策为准。
注:首次申请没有户口和居住证可在宝山公租官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居住证明模板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办法详见宝山公租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办法》,特殊情况电联区公租房公司确认。
公租房资格有效期为两年,过期后需重新提交申请审核资格,从首次入住日期算起,最长租期为六年,合同两年一签。
二、资格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
在随申办搜索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申请服务,按照实际情况选择首次审核和续租申请,逐步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如有需要可在公租房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模板。
单位参考信息如下:
【单位法人】:刘昌胜
【上海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42502637XE
【单位电话】:02166133818
【单位经办人】:杨帆 02166133818
【意向户型和小区】:根据网站项目信息自行决定,通知排队后可再修改。
【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营业执照即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见附件。
【暂无户口或居住证】:如需要居住证明和缴金证明模板可在公租房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查询,抬头填写上海大学,不要到二级学院或部门,在pim申请用印,审核通过后凭流水号或用印单至一站式服务中心盖章后再上传。
【是否社区公共户】:集体户口上海无房子请选择:是
公租房网上信息填报、资料下载、资格及材料审核条件、签约时间、门禁、物业等问题请咨询:公租房答疑专线18917772501
三、选房、排队流程
三种方式不冲突可以同时进行选房排队,但是不能同时入住。
1、公租房网站选房排队:
随申办在线提交后等待公租房审核,通过后会在随申办查询已获得准入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公租房公司官网进行意向房屋排队。
宝山:http://106.15.176.12/#/
嘉定:http://prh.jdgzf.net/#/
静安:http://service.jagzf.com:7084/
闸北:http://pt.zbgzf.com/
2、校内退租房源排队
获得准入资格后前往后勤基建大楼309现场登记个人信息,以便校内房源退出优先安排。
等待公租房或学校通知排队结果、验房和签约。
3、人才安居平台选房:
系统网址:http://183.194.251.47/boot(平台非长期开放、关注房产处网站通知公告)
房源查找-点击具体房源项目-点击租赁需求-填写信息-确定
宝山校区账号:shubs1 密码:shubs1
嘉定校区账号:shujd1 密码:shujd1
静安校区账号:shuja1 密码:shuja1
申请人登录上海市人才安居服务平台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选房申请;
房产处审核提交申请,等待市里完成房源分配;(时间一到两周,不一定全数分配到)
房产处根据调配结果与公租房签订框架协议并为申请人出具调配单;
申请人凭调配单联系公租房公司签订个人协议。
四、签约、入住流程
签订合同时请自行选择单位版还是个人版合同。
单位性质(需学校用印):如有补贴政策作为单位统一申报资格依据。
个人性质(不需学校用印):不纳入各类单位统一申报工作的统计范畴,但是不影响个人申请入住。
以下为单位性质签约流程:
1.验房确认后短信通知申请人带好身份证原件至公租房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两年),无需带公章,合同带回用印。
2.签约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安全责任书、公共事业费充值、开通智能门锁、领取空调遥控器、门禁卡、信报箱钥匙等。
3.提前关注宝山公租公众号并在服务大厅注册登录,现场支付首期租金(微信支付、付三押一)。
4.取回合同原件请在pim系统https://pim.shu.edu.cn/taskcenter/home 申请合同(协议)签订审批,用印类型法人章和合同章。
主送单位:宝山区公租房运营有限公司,联系人:杨老师15000826599。金额:0元。附件上传合同电子版,pim系统查到通知用印后,记好流水号或打印用印单去A楼对面一站式服务中心盖章。
5.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至房产处(后勤基建大楼309)、一份交至公租房公司盘古路572号1号楼402室。
6.单位性质申请需至后勤基建大楼309现场登记个人信息,登记后请联系杨老师加入公租房校内企业微信群,以便日后接收相关通知。微信添加请备注为姓名+学院或部门,否则不予通过。如有补贴政策将以单位性质申请且在房产处备案的个人信息和合同信息作为补贴资格依据。
五、续租、退租、换房流程
1.续租人员应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着手办理续租程序, 在随申办搜索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申请服务,按照实际情况选择首次审核和续租申请,逐步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如有需要可在公租房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模板。审核通过后等待公租房通知签合同、取回合同申请校内用印、合同交回公租房。
2.续租准入资格重新审核申请单:不需要学校盖章、本人签字即可,运营机构用印处为公租房公司无需处理。
3.购房后可向公租房申请延期居住过渡3-6个月,不再签订续租合同。
4.公租房严私人转租,退租需联系房产处填写居住人员变更申请表。
预备退租或换房人员应在合同到期或计划退租日期的前2-3个月提前联系房产处申请,并在退出前一周预留现场验房时间,逾期申请导致退租延后产生的租金费用自理。
5.上海大学单位性质房源退租由房管处二次调配校内排队教师入住。
房产处收到退租申请后依据资格有效期先后顺序并结合实际需求情况进行二次调配,被调配人应于收到调配通知的两天之内向房产处反馈入住意向,非房屋质量问题放弃两次以上的房产处有权根据排队情况调整排队顺序。
6.退租人或换房人应于计划退租日期的前一个月将变更申请表和退租人合同送交至宝山区公租房运营有限公司办理退租手续,提交材料后可以继续住到计划退租日期。
退出人和新增人在变更交接月份产生的房租、水电、押金问题由双方依据各自实际支付情况自行协商处理(新增人押金交给退出人,退出人押金由公租房退还给新增人),达成一致后再向公租房提交变更材料。
7.退出人未在退出前预留验房时间,导致计划退租日期到期,发现房屋原有配置设施缺损或使用功能异常的,延后退出办理,直到解决完毕,退出人需自行和公租房对接完成相关修缮、补办或赔偿,延期租金由退租人承担。
8.新增人员合同租住人变更手续完成后视为验收房间没有问题,保证房间设施、家具齐全完整等安全责任由新增人员承担。
其他提示:
1.公租房相关政策、房源信息、材料模板、常见问题请在各区公租房网站查询、下载
2.校内通知关注校房产处网站通知公告,房产处网站:https://zcb.shu.edu.cn/
3.公租房申请、续租、退租业务校内用印事宜请教师在寒暑假前提前做好规划,在假期前完成校内用印材料提交和签字手续,假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开学后办理。
4.公租房pim系统试运行中,可以通过pim系统----房产服务----单位性质公租房申请,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联系方式:
合同、签约、变更、退租材料提交地址:盘古路572号1号楼402室
签约联系人:杨老师15000826599
退租联系人:徐老师 18916520373
公租房答疑专线18917772501
校内联系部门:房屋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大楼309
校内办理时间:每周一集中办理。
校内联系人:杨老师 66133818
部门官网和公租房校内企业微信群是及时接收相关通知的重要渠道,请有排队意向和已签约教师及时在企业微信添加房产处杨帆老师进入校内群,未加入视为未申请公租房,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微信不用于答疑,只用于群发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打座机或现场咨询。
提倡部门内部设置公租房联络员,各机关、学院派一位代表对接房产处,统一咨询和接收重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