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租住“房补联动”市级人才公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04  投稿:何欢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做好“房补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现可申请“房补联动”市级人才公寓。现将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1. 申请人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一般应全职在沪工作,并与学校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3. 申请人应为一线教学/科研教师,并从事基础研究工作,或在国家及我市战略发展所需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核心岗位上工作,或从事相关领域的创新工作,以及其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岗位。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应无自有住房。

二、补贴政策

“房补联动”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此补贴与货币化补贴不可兼得,享受过市里相关补贴的高层次人才不可申请。若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仅能申请一人享受补贴。保障周期为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

已参与本次租赁的人才将不得申请2025年的货币化租房补贴。曾申请过货币化补贴的人才,将按月核算已获得的补贴时间,若超过36个月,则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若实际租金低于2000元/月,则按实际租金的一半发放)。

三、申请流程

有意租住人才公寓的教职工,请于1月8日前填写人才公寓租住意向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dcc@shu.edu.cn。学校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统一报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另行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并安排后续系统填报及选房等事宜。

 人才公寓租住意向表.pdf

四、房源信息

 房补联动试点房源信息表.pdf

五、联系方式

房屋资产管理处:何欢 66134740

人才工作办公室:程众 66134533

上海大学房屋资产管理处

2025年1月4日  



上一条:房屋资产管理处2025年寒假值班安排

下一条:关于更新住房补贴申请流程的通知


关于申请租住“房补联动”市级人才公寓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5/01/04  何欢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做好“房补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现可申请“房补联动”市级人才公寓。现将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1. 申请人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一般应全职在沪工作,并与学校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3. 申请人应为一线教学/科研教师,并从事基础研究工作,或在国家及我市战略发展所需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核心岗位上工作,或从事相关领域的创新工作,以及其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岗位。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应无自有住房。

二、补贴政策

“房补联动”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此补贴与货币化补贴不可兼得,享受过市里相关补贴的高层次人才不可申请。若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仅能申请一人享受补贴。保障周期为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

已参与本次租赁的人才将不得申请2025年的货币化租房补贴。曾申请过货币化补贴的人才,将按月核算已获得的补贴时间,若超过36个月,则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若实际租金低于2000元/月,则按实际租金的一半发放)。

三、申请流程

有意租住人才公寓的教职工,请于1月8日前填写人才公寓租住意向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dcc@shu.edu.cn。学校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统一报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另行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并安排后续系统填报及选房等事宜。

 人才公寓租住意向表.pdf

四、房源信息

 房补联动试点房源信息表.pdf

五、联系方式

房屋资产管理处:何欢 66134740

人才工作办公室:程众 66134533

上海大学房屋资产管理处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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