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报的通知》(附件1),现启动2023年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报工作。经区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今年我校共获得人才公寓补贴名额61个,现将补贴人员予以公示(附件2)。具体原则和操作流程如下:
一、补贴分配原则
1、本次补贴人员需连续租满2022年11月-2023年10月,租期以租赁合同有效期为准,额外申请延期未签订合同的不纳入租期。
2、退租人员、已购房人员不纳入补贴范围。
3、此前已经获得区人社局补贴名额的今年可以继续申报(名额三年有效),不占用本次补贴名额。
4、未获得过公租房补贴的按照首租时间的先后顺序决定优先级,首租时间相同的按照入职时间先后顺序决定优先级(工号相对小的优先)。
5、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申请材料或材料不全、不合规范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二、个人材料现场填报
名单公示期2023年9月27至2023年10月1日,请校内公示名单内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扫描件(PDF格式,每份文件不超过10兆)于2023年9月28日-10月7日(星期六)下午五点前至后勤基建大楼312现场申报:
1.授权承诺书(附件3)
2.身份证
3.劳动合同
4.房屋租赁合同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6.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
7.三级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8.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注:中间间隔国庆长假,请提前预留办理时间,按照名单顺序分批办理。
请名单外2022年7-10月签约入住的教师也提前准备材料,以便特殊情况顺延安排。
三、工作流程
1、线上申报。申请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一网通办“宝山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系统进行线上申报。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并完成申报。
2、审核流程。区教育局、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区人社局复审后提交区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定。
3、补贴发放。会议审定通过的人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补贴经费拨付至人才个人账户。
房屋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