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3年老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本通知中“老职工”指2018年4月1日之前进校,且首次参加工作时间在1999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
(一)退休达龄老职工
1、发放对象:
2023年到达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或过世的本校正式编制的教职工。
2、发放办法:
经审核批准,符合发放条件的予以一次性发放,年底到位。
3、注意事项:
(1)请认真核对《2023年老职工住房补贴初审情况表》(附件1)中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房管处联系;
(2)“补贴已发放”表示在职期间已领取过学校住房补贴,不再发放;
(二)零面积老职工
1、发放对象:
1999年12月31日(含)之前参加工作、本校正式编制在编在岗、已购商品房、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住房补贴及任何形式的购房优惠政策、现住房面积认定为零的教职工,可以申请提前支取。
现住房面积认定为零,指夫妻双方均未以任何方式获得过公房、私房(且户口不在册)、动拆迁安置等。
2、申请办法:
填写《上海大学老职工提前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原住房现住房情况及资料、家庭户口簿、配偶单位房改证明、夫妻双方原单位房改证明等)。
3、发放办法:
根据老职工的认定办法确定补贴金额。进校满10年的一次性发放;未满10年的,每年发放总额的1/10,进校至今的累积金额一次性发放,其余部分按年发放,累计10年发完;发放后,发生职务职称晋升不再调整补发。补贴每年年底发放。
附件1:《2023年老职工住房补贴初审情况表》 附件1:2023年老职工初审表.pdf
附件2:《上海大学老职工提前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 附件2:上海大学老职工提前支取住房补贴款申请表.pdf
老职工房改工作联系人:
杨老师 办公地点:宝山校区后勤基建大楼309 办公电话:66133818
何老师 办公地点:宝山校区后勤基建大楼311 办公电话:66136012*8202
上海大学房屋资产管理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