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促进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我校闲置办公家具的管理,提高家具资产的使用效能和循环利用率,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 核查本单位闲置办公家具情况。
报废家具最低使用年限:家具15年,用具、装具5年。闲置家具分为四类,各单位核查闲置家具,填写附件1《闲置办公家具核查情况汇总表》,具体分类见下表。
序号 |
闲置家具分类 |
处置方式 |
1 |
满足报废年限,能正常使用 |
调出 |
2 |
满足报废年限,不能正常使用 |
申请报废 |
3 |
不满足报废年限,能正常使用 |
调出 |
4 |
不满足报废年限,不能正常使用 |
待报废(集中堆放) |
处置方式:
1) 调出:资产办提供场地集中堆放,统筹调拨。
2) 申请报废:满足报废条件,提交报废申请和部门会议纪要。
3) 待报废:不满足报废条件,不能使用,资产办提供场地集中堆放,待满足报废条件时单位申请报废。
2、统计本单位2020年办公家具使用需求情况。
有需要调入家具和有购置家具需求的单位填写《办公家具使用需求表》(附件2),资产办将统筹调拨为主,对于无法满足使用需求,经资产办审核,购置金额较大须报学校审批后购置。
请有闲置家具和使用需求的单位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闲置办公家具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办公家具使用需求表》(附件2)等材料的纸质稿,提交至宝山校区后勤大楼4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65564192@qq.com。联系电话:66134996,联系人:张老师。
后勤保障部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