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即日起,校内各单位需借用学校各类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的,均通过PIM流程系统中的"资产办"——"产证借用审批流程"进行申请,不再接受现场登记借阅。学生因办理暂住证,需借用产证复印件的,暂不通过该流程办理。
望各单位知悉。
后勤保障部资产管理办公室(原房产处)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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