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寓管理科从即日起,正式启用教师公寓网上申请流程。按规定符合入住公寓条件的新进教师,请从网上申请。各位老师可在上海大学首页下方快速链接栏,选择流程与智能管理系统,登陆,进入服务大厅,选择房产处,点击房产处_上海大学教师公寓租用申请,进入申请表填写界面,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并联系学院/部门负责人网上审核,经人事处负责人网上审核通过后,房产处公寓科会根据房源情况及时安排。请您申请后关注办事中心该流程的进度,根据安排结果及时到房产处公寓科办理入住手续。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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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处住房公寓管理科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