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首个区筹公租房霄云湾来了!二居室1100元起~

发布时间:  2017/03/20  投稿:何欢   浏览次数:   返回

宝山区首个区筹公租房霄云湾来了!二居室11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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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个人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含1年),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必须同时符合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或单位员工及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2、未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3、本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所需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未婚)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籍证明复印件(首页至空白页);

3)单身承诺书;

4)申请人一年及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5)申请人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若单位提供《单位缴金承诺书》则个人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6)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有效权属凭证。

2、本市常住户口(已婚)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未婚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子女如还未取得身份证需提供出生证复印件)

3)申请人、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复印件(首页至空白页);

4)结婚证复印件;

5)申请人一年及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申请人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若单位提供《单位缴金承诺书》则个人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7)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有效权属凭证。

 

说明:

提供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回;

提供的申请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

 

更多详情请自行咨询

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老师、顾老师

联系电话:5610065118930245062  56752832*821181171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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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个人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含1年),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必须同时符合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或单位员工及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2、未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3、本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所需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未婚)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籍证明复印件(首页至空白页);

3)单身承诺书;

4)申请人一年及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5)申请人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若单位提供《单位缴金承诺书》则个人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6)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有效权属凭证。

2、本市常住户口(已婚)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未婚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子女如还未取得身份证需提供出生证复印件)

3)申请人、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复印件(首页至空白页);

4)结婚证复印件;

5)申请人一年及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申请人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若单位提供《单位缴金承诺书》则个人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7)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有效权属凭证。

 

说明:

提供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回;

提供的申请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

 

更多详情请自行咨询

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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