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部门,房屋资产管理处对《条例》的落地实施十分重视。为保证房屋资产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依法依规进行,房屋资产管理处召集部门同志就《条例》文件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

房屋资产管理处处长刘劲松传达了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相关领导在《条例》实施首日开展的学习交流会精神,并对《条例》进行了导读。从《条例》出台思路、出台意义出发,介绍了《条例》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导作用。同时概况性的介绍了《条例》总则、相关重要原则等主要内容,并结合实际将我校“物尽其用、物有所值”的国有资产管理总目标与部门工作总体方向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总体要求,同时要求同志们对《条例》的具体内容进行细化的学习和吸收,以指导今后工作。